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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
  2012-1-3 来源:本站 点击:5382

第十一章  法学体系
    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有其自身发展变化的历史,研究这种
历史的法学史学是整个法律史学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厂正如研究政
治制度的历史,不可不研究政治学史一样。
    但是,在中国,法学史学并未取得它应有的地位。人们普遍对这一门
学科比较陌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它的重视不够。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
国法学家就曾指出:“关于法律学史之组织的研究,尚未充分发达。否则不
可不有待于法律学之发达,、以期其进步。”①在我国法学体系日趋完善、法
学正逐步从“幼稚”走向“成熟”的今天,积极展开法学史学的研 和建设,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法律思想史学
    法律思想史学研究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或社会的不同阶级关于法律
现象的思想、观点、学说和主张,并研究其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
    法律思想与所有的法学学科联系都十分密切,而尤其又是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是以一定的法律思想为基础,并将其提炼升华,使之系统化、规
范化和理论化七 一般地说,法律思想先于理论法学而存在。凡有法律制
度存在的地方,即使尚未形成某种法律理论,也必然存在相应的法律恩
想。正是因为法律思想与理论法学这种姻缘关系,所以 i法律思想史学的
性质是有兼容性,即既具有法律史学的性质,也具有理论法学的性质。它
往往在法学分类上介乎于法律史学与理论法学之间。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时代、社会或国家中的法律思想都不是完全统一
的、定型的。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不同的国家,或伺一国家不同的阶
或同一阶级的不同阶层,或同一阶层的不同主体,它们的法律思想都有可
能千差万别,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这种局面,特别是在社
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处于急剧变革时期尤为突出。但总的说来,
不管有多少种差异万千的法律思想,但在一定时期总是有一种或个种法
律思想处于主导地位,它直接指导该时期的法律实践。
    3. 法律制度史学
    在法律史学申,法律制度史学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在很多国家对法律
制度史学的研究比较充分,著述甚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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