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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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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人困被侵权所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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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7-24 来源:本站 点击:6872 |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用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这种临时救济措施,不,以行为人有过错 
 . 要条件。 
第三节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一、赔偿原则 
    赔偿原则所要研究的是,对侵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是坚持 
偿性原则还是惩罚性原则。 
    我国民法历来坚持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补偿性赔偿原则,理 
乡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不能由一方惩罚另一方,被侵权人也不能 
被侵权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如果侵权情节严重,非法所得超过被 
复权人的损失,则由行政主管机关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等处 
罚。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专利法》-第60,条,《商标法 第 
56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都明示采取补偿性赔偿原则。 
    二、赔偿额的计算 
    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部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 
额,为权利人困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困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波侵权人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著作权法和商标 
法规定,权利入可以请求法定赔偿,专利法规定可参照该专利许可 
佼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0④ 
    (—)权利人困被侵权所受损失 
    权利人困被侵权所受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利润的利息、诉讼 
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利润损失的计算是一个非常困难,甚至无法计算的问题。因 
此,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侵权人困侵权所获利润 
    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2月 6 日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报 
告的批复指出,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 
①《著作权法》第48条,《专利法》第60条,《商标法》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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