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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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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2-26 来源:本站 点击:6884 | 
                   
                  
                    
                    我国台湾亦只有占有取得时效,无登记取 
得时效。 
    六、我国是否应建立取得时效制度 
    对这个问题,我国民法学界有三种主张:一种认为取得时效 
制度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不应承认;一种认为取得时效符合社会 
主义道德,且为我国经济生活所必须,应予承认;第三种意见认为 
应由诉讼时效取代取得时效,即赋予诉讼时效一方面消灭杈利,另: 
一方面取得权利的效力。显然,第~种意见是对取得时效的误解, 
现在这种意见已销声匿迹。第二种意见实际上主张我国应当采取 
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二种时效制度,大多数国家目前采取这种立 
法。英国的立法基本属于第三种主张,即当诉讼时效完成时,权利 
人的权利消灭,财产占有人即取得权利。 
我们认为,我国单一的诉讼时效制度不能适应复杂的经济  
活的需要。而且,在物权关系中,当请求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 
灭时,物(权利)的占有人虽然可以支配占有之财产,但不能取得杈 
利,杈利人虽然仍享有权利,却不能支配自己的财产,享受其利  
这种法律上的权利与事实支配关系脱节的情况,无法律上的救济 
之道。因此,单一的诉讼时效制度是不科学的。解决的办法无 
是或者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使之与诉讼时效制度柏配合,或者革新 
诉讼时效制度,赋予诉讼时效一方面消灭权利,另一方面取得权利 
的效力。二种办法孰优孰劣,尚需深入研究a 我国目前的物权立 
法建议稿中都有关于取得时效的内容。 
第四节  期 
    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时间在法律上有重要的意义,是重要的法律事实。例如,人的 
出生、死亡、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取得、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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