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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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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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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4 来源:本站 点击:5329 |
常将企业分为三种形式,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其中
由于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和出资入的个人财产之间没有明确的界
限,企业和出资人在责任承担上也无严格划分,敌独资企业通常不
具有法人资格。就合伙企业来说,传统的规定上根本否认合伙的
独立人格,当然更否认合伙的法人资格。不过就立法动向来看,法
德等国已开始承认合伙的法入地位,我国在今后的合伙立法中亦
应对合伙的法入地位加以承认。
(二)非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是指以从事国家管理、社会公益事业等非生产经
营活动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它又可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 国家机关法人。国家机关是依法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力和
其他管理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一定民事权利和承担
一定民事义务的法定组织。国家机关均根据宪法和有关的法律、
法令而建立,依靠国家的预算拨款,而获得必要的活动经费。值得
注意的是,国家机关只有在参加民事活动时才是民事主体,才享有
法人资格。在进行国家管理活动时,并非民事主体而是行政法的
主体。
2. 事业单位法入。是指为了实现国家的文教、卫生、科研、体
育等社会公益职能而设立的各种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
院、文艺团体、科学研究机构等。这些组织虽然也从事一些经济活
动,但这些活动并非单纯的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要实现某些社会职
能,具有一定意义上的社会公益性质。
3.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基于国家的倡导或
自愿组成的,以从事社会服务、学术研究、互益交流、宗教等活动而
成立的各种社会组织。是公民结社自由的法律体现。其形式包括
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
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核准登记后,
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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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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