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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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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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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4 来源:本站 点击:6870 |
2. 。无论是财团法人还是社团法
入都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财产,这既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的前提,
也是法人实现其经济目的和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的必然要求。法
人的财产虽然来源于法人成员的出资、政府拨款或捐献,但这些财
产一旦进入法人之后,即与法人成员、政府和捐献者相脱离而成为
法人的财产,这些财产不但完全有别于其他法人的财产,而且也独
立于法人成员或其他创设者的其他财产。对这些财产,只有该法
人才享有支配权和处分权。不仅如此,-法人财产还是法人对外清
偿债务和承担财产责任的惟一财产担保,法人成员对法人债务不
负代为清偿的责任。这是法人区别于个人合伙的显著标志之一。·
3. 法人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人格,能以自已的名义参与民事活
动。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依法定程序而成立,法
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是必须有自己独
立的法律人格,必须具有法律所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必须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 9必须能按照
自己的意愿进行民事活动。同时法人还必须对自己的一切民事活
动的法律后果、包括不利的法律后果独立加以承受,即法人必须能
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法人区别于许多其他社会组织其中特
别是合伙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
4. 法人能以自己 的名义独立地起诉和应诉。法人作为具有
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在诉讼法上当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作
为独立的诉讼主体,独自参与维护自己权益的诉讼活动。不仅如
此,法人还必须对自已的工作人员或自己的下属机构的职务行为
承接法律后果,包括以法入的名义对他们的活动起诉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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