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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012-2-13 来源:本站 点击:5394

 

自然人
助或者代理下从事民事活动,满足其生活的需要。不仅如此,一般
的自然人在不能亲自从事民事活动时,也可以通过代理制度选择
代理入或者通过宣告失踪制度设立财产代管人加以救济,从而使
自然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永远处于有序状态。
    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各国法律均以成年作为- 自然人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标
准。这是因为自然入一旦成年,其智力已得到相当的发展,完全能
够独立生活,在社会交往中对自已行为的性质、内容、法律后果做
出理性的判断和预见,具有健全的意思能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珐律赋予成年入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使其能够不依赖他人而独
立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需
要。由于各国人民生理发育和智力成熟年龄存在一定差异,致使
各国法律所规定的成年年龄备不相同。法国、意大利等国以21岁
为成年,瑞士、日本等国以20岁为成年,英国、土耳其等国则以 18
岁为成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
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作为成年人,当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但也要注意这有个例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的规
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已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入。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的公民,作为未成年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入的法律地位的。由于我国法律以年满16周岁为就业、参军的最
低年龄。与此相适应,我国民法通则将凡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
要生活来源,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即在此情况下,法律赋予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与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这里,凡是已参加劳动就业,能以自
已的劳动取得固定的或者连续、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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