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评论>> 船舶经营人 >> 详细 |
船舶经营人 |
|
2012-1-5 来源:本站 点击:5492 |
一、般般所有人
船舶所有入又称船东,具体是指运用自己所有的船舶经营海上运输活动的企
业法入。根据我国《蠢商法》的规定,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
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海事企业法人从事海上航运经营-必需的法律前提,,
因此,在海运市场的长期珲展过程中,船舶所有人是最基本的海运企业。大多数
的海事法律关系都离不开船舶所有入。例如,在海上运输包括货物运输和旅客运
输合同关系中,船舶所有入是承运人或者实际承运入;在船舶租用关系中,船舶
所有入是船舶出租入;在船舶碰撞、. 海难救助:共同海损等法律关系,船舶所有
人成为特定的当事人等。
二、船舶经营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海运市场与其他各个商品经济领域一样,基于所有
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形成了更加复杂和多样化的经营方式,产生了与财
产所有人相分离的财产经营入。船舶经营入便是其中一种类型。船舶经营人是指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船舶享有经营权的海事企业法人。它
们虽然对于特定的船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基于船舶经营权而得以占有、使用
该船舶,并从该船舶的经营中获取收益。
在我国海运市场上,船舶经营入主要表现为国有船舶经营入,即对于我国国
有船舶享有经营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它是按照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的
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枚分离”原则而产生的独立主体。具体表现为 '{国家
所有的船舶由国家授予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从而,“本法
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海商法》第 8 条]。由此可见,依我圈
《海商法》规定,国有船舶经营入的法律地位与船舶所有人相同。
三、般般承租人
船舶承租入,是指租用他人船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船舶的入。其使用船
舶的内容可以是运送自己的货物,也可以是从事海运经营活动。
船舶承租入作为船舶租用合同的一方当事入,虽不享有相应船舶的所有权,
但基于船舶租用合同取得了船舶承租权,其内容包括船舶经营使用权和一定的收
益权。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