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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汽车罪的认定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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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4 来源:本站 点击:5413 |
第二编 分 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题. 记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汽车的,构成劫持汽车罪,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陈某某劫持汽车案
——浅谈劫持汽车罪的认定与处罚
堋
191 年 4 月 7 日上午,被告人陈某某 (28 岁),身带现金 1. 07
乘汽车前往龙海县石码镇向其伯父陈某某偿还借款。为防路
·陈随身携带自 己用体育发令枪改制的火药枪一支。下午 3 时
某某于酒后离开其伯父陈某某家,乘龙海县裕发汽车运输公
共汽车(车号 35一90542)返家,当时车上有乘客 20余人。客
石码镇后不久卜 陈某某想到梧桥许杭村白上场找林某解决因
·上而产生的纠纷,即萌生劫持客车到该村的邪念。于是, 陈
-到客车驾驶员背后,掏出携带的自制火药舱,对准驾驶 员的
;命令道:“叫你开-到哪,你就开到哪,否则就开枪!”驾驶员
;某持枪威逼下,继续井车前往。-当客车行驶到西溪地段时,一
;下车,驾驶黄连踩刹车让谅乘客下了车。P来某某又咸B!b、驾驶
能再停车!”。客车沿国道福-漳公路继续行驶至:通往天L宅
I; 口时,陈某.某令驾驶员,改变方向,- 拐边天宅村小路。当客车
卜路不久,遇一手扶拖拉机阻路,陈某某跳下车叫手扶拖拉机
客车沿 小路继续行进,又遇一农用大车挡住去路。陈某某见
新刑法案例评析
状,便从身上掏出 10元人民币给售票员,说是作为汽油费,遂
车.叫农用大车让略。客车驾驶员见陈某某随农用大车转到拐弯女
已离客车有一段距离,便乘将客车调:头开走。陈见客车朝相
向开走,未再追,。陈后酥去白上场,没有找到林某,,便独自回家
车驾驶员将车开走-后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当晚,被告人陈某某发现公安人员在追捕:他,- 即外逃隐匿
月 15 日,陈某某在其亲属带领下剑公安关投案自首,并交出
案时用的火药抢。①
【法御司题】
新刑法施行后,陈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讨论要点】
劫持汽车罪的认定与处罚
【问题解说】
本案中,一审、二审均认定被告人犯劫持汽车罪·但我巨
法无劫持汽车罪之规定,重审以以劫持汽车的危险方法危害;;
全罪定罪处罚,’、无.疑是正确的 。:新刑法施行后,被告人,陈某;
·为已构成劫持汽车罪。所谓劫持汽车罪一是指以暴力 (胁迫≡
他方法劫持汽;车的行为力
1. :本案:中,- -被告人陈某某: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 1
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既可以由中国人构成,也可以由外1
无国籍人构成。例如,外国人劫持汽车进入中国境内,也可:
③本案经一审、二审、重审后判决:一、被告人陈某某犯以劫持汽车的危 1
害交通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其作案工具火药枪-T支予以没4
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25●
事汽车罪。
本案中、·陈某某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
符合:本要件。
2.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汽
约安全,也破坏了正常公路水路运输秩序,从而危害公共安全.本
侵犯的对象是汽车。
本案中陈某某持枪以暴力胁迫手段劫持正在运行中的公共汽车
罪行为的特征看, 陈某某为实现乘车去找林某的目的,持火药手
对准客车驾驶员后脑,而对公共汽车及车上乘客的生命及财产安
采取了放任不管的态度,威胁多名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破坏
常的公路运输秩序,其行为的本质是危害公共安全,符合本要件。
3.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但对犯罪目的没有要求,行
人劫持汽车,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案中,陈某某明知持枪胁迫驾驶员,、会使驾驶员造成严重的
、理恐慌,从而可能引发行车事故,却对车上乘客的生命及财产安
: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持枪劫持正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其主观
:为间接敌意.
4.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汽车的
i为。所谓暴力,是指对汽车上的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 售票人
t,实施捆绑、殴打、伤害等行为,迫使汽车改变方向或自己亲自
制汽车。所谓胁迫,是对乘务人员施以精神:恐吓和强制,如以炸
卡相威胁,使驾驶、操纵人员不敢反抗,听凭其指挥或自已亲自操
yL驾驶。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以上述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任何其他
持方法,如使用麻醉品将驾驶人员致醉、致昏等,使驾驶人员处
产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从而达到劫持汽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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