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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实际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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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 来源:本站 点击:5243 |
新刑法案例评析
1. 不能简单地以防卫工具与侵害工具是否相当来判断防
卫行为是否过当,而应根据案情具体分析。
2. 不能因为发生了死亡后果就一律认定防卫过当,' 而应
着这一防卫后果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
3. 防卫时间与防卫地点对于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具有
重要意义。
李某防卫致人死亡案
—;戋谈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实际考察
【案情介绍】
被告人李某1978年始与王某 (女). 通奸。此后王时常弃家不归,
致使夫妻感情恶化。王某的丈夫刘某认为是被告人暗中挑唆,对其
怀恨在心,并发生过殴斗。李某为避免纠纷,消除矛盾,于 1980年
8 月 28 日上午,李某准备去,看戏,其母告之刘欲行伤害。为防不测,
某当即反抗,抽出随身携带的宰羊刀对刘某的肋部捅了 一刀,刘的
两极肋软骨被刺断,并致结肠脱出 30厘米,后经医院抢救脱险
一编 总 则·第二章 犯 罪
●127.
呈问题】
被告人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要点】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实际考察
解说】
关于本案的处理,存有不同意见。少数人认为李某的行为不具
卫的性质。因为表面上李某好像是为防卫而带宰羊刀,但其内
本意并不是为了防卫,而是为了一旦受到刘的侵害,便给刘以
的报复和伤害。结果当刘家父子出于义愤,对他进行轻微伤
·李就拿出宰羊刀向刘的要害部位猛刺一刀,致刘重伤。可见,
行为不是防卫,而是故意伤害。但大多数人认为,李某的行为
防卫的性质。那么其正当防卫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在这
题上,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的防卫行为超过
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理由在于:防卫行为,必须是以有效
止不法侵害行为的继续为限度;如果超过这种限度,就是防卫
。李某使用的是较之刘家父子的侵害工具威胁性更大的宰羊刀,
家父子使用的是石块和木棒。就工具性能而言,刀比石块、木
威胁大,并且李将刀捅在刘的要害部位上,造成重伤。将其防
为与侵害行为在强度上相比较,显然有过当之处。第二种观点
·李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理由在
侵害和防卫双方的工具来看,刘家父子使用,的是石块、木棒,
使用的是刀子。从表面上看,刀子的威力比较大,但是我们不
留在现象上,而要分析李某之所以以用刀的具体情况。从案情
·刘家父子以石块、木棒袭击李的头部,使李某处境危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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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案例评析
这危急的一瞬间,他很难准确地判断刘家父子侵害行为的性质和
险程度,吏难于审慎地选择防卫的手段,于是便用刀子捅去。这日
双方都有可能使人致命,侵害和防卫手段是基本上相适应的,因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认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应当
据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作细致地分析。但通过对正当防卫案件的
尽考察,可以找出一些规律,供具体认定时参考。
一、防卫工具
正当防卫通常要使用一定的防卫工具,防卫工具使用是否得÷
在确定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中,往往具有重要的意义。在
些案件中,之所以对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发生意见分歧,一个
要的原因就是对防卫工具的认识不一致。从司法实践中来看,防
工具使用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下面我们根据防卫工具的来源和
质,对防卫工具在确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中的意义作如下分析
1. 就地取材的防卫工具。防卫人在受到不法侵害人突然袭击
情况下,在防卫现场随手操起可以抗御不法侵害的工具。由于受
间和地点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防卫人一般没有选择适当的陡
工具的余地,往往是操起什么就是什么。对于这种案件,我们不
强求防卫人选择与不法侵害人相当的防卫工具,不能认为防卫J1
用了致命的防卫工具就是防卫过当。当然,即便是就地取材的陨
工具,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也应该认为其防卫行为起
了必要限度。
2. 取之于不法侵害人的防卫工具,正所谓以其人之道,还
其人之身。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注意,如果侵害人使R
种工具,只是比划、吓唬,并未真正加害于防卫人,而防卫人
工具将侵害人置于死地,这不能不认为是防卫过当。
3. 自备的防卫工具。在这种案件中,防卫人往往已经风闻刁
侵害人将加害于自己,于是随身携带防卫工具以期有备无患,
第一编 总 则·第二章 犯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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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防卫中正好使用上了防卫工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防卫人
F卫工具是事先准备的,而不法侵害人对此并不知情,因此在案
r往往造成较重的人身伤亡。所以,对防卫工具在确定正当防卫
、要限度中的意义容易发生错误认识。我们认为,判断本案中,被
L李某的行为是否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关键在于如何正
·识李某使用事先预备的防卫工具——宰羊刀。解决了这个问题,
!限度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首先,李某携带宰羊刀是否合情?我
,为,李某携带的宰羊刀不是非法携带的犯罪工具,而是在得知
;将加害子自已之后,为防身而携带的,因而无可非议。其次,李
1用宰羊刀是否合理?从案情来看,李某到剧场,尽管身揣刀子,
i 他与刘相遇后,并没有主动找刘挑衅闹事。只是当刘家父子用
【和木棒殴打自己致头破受伤的情况下,才抽出宰羊刀进行反击。
;,李某动用宰羊刀也是合理的。第三,李某使用宰羊刀的防卫
;是否合法?也就是说,其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李
;面对刘家父子二人的暴力攻击下,向刘某肋部捅了一刀,保护
【人的人身不受侵害。我们认为,李某使用宰羊刀的防卫强度也
1法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综上所述,李某虽然使用了事先准
1 防卫工具,但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其行为应视为正当防卫。
4. 防卫工具是非法携带的刀具,甚至非法制造的枪支。为此,在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时必须加以注意。应当指出,私自携带刀
制造枪支和携带私自制造的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如
了卫人在防卫中使用了非法携带的刀具和枪支,又如何看待呢?我
为,防卫人私自携带刀具和枪支,围属违法犯罪行为,其法律
:另当别论。如果非法携带刀具、枪支的人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
,还是允许其使用刀具、枪支;正当防卫权并不因为其非法携
1 具、枪支而被剥夺,也不能由此把其防卫行为一概视为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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