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重庆刑事律师网——挪用公款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专题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乾題目的解釋或者介入 >> 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乾題目的解釋或者介入
  2011-4-4 来源:本站 点击:2413
重庆刑事律师网属重庆地区最知名的刑事专业化的刑事律师团队,刑事团队由重庆名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鼎力打造,本网首席律师暨和谐中国十佳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张智勇领衔创办重庆刑事律师界的钻石团队,精通擅长刑事辩护,成功办理了大量的重庆及全国的重大影响的无数的刑事辩护案件。

挪用公款五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於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流動,『情節嚴峻』的情形之一。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流動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
萬元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出發點。
額較大』的出發點,以挪用公款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出發點

  第六條 攜帶挪用的公款叛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
八十三條的劃定定罪處罰。
  第四條 多次挪用公款不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
,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
的實際數額認定。
  第八條 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介入
策劃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處罰。
  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流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劃定處罰。
  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
數額尺度,參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流動的數額尺度。

  第五條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
因客觀原因在一審宣判前不能退還的。
  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本解釋劃定的數額幅度
,確定本地區執行的詳細數額尺度,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第七條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納賄賂構成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
定處罰。挪用公款『情節嚴峻』,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
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峻影響出產、經
營,造成嚴峻損失等情形。挪用公
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流動,情節嚴峻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條第一款的
劃定執行。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乾題目的解釋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挪用公款罪如何計算追訴期限。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者進行非法流動以貪污論處的題目』的修改增補意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挪用公款罪如何計算追訴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乾題目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乾題目的解釋或者介入
挪用公款罪的有关问题解释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