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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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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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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8 来源:本站 点击:5421 |
也是现今人类社会重要的财产关系,直接涉及
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物质财富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问题。在当今世
界无论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物的他主利用的社
会必然性和必要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
社会化的矛盾,私人资本的社会化利用是缓解或克服这一矛盾的
惟一途径。在社会主义社会高度集中的生产资料与较为低下的生
产力也是不相适应的,需要国家或集体将其所有的生产资料分散
开来,交给一定组织或个人加以利用。就物的所有者与利用者双
方而言;物的他主利用也是双方利益的需要。因为,在所有者方
面,将物交他人使用以收取对价,也是所有者利用其所有物的一种
方法。此种利用方法可以避免物的闲置,增加所有者的物质财富。
在利用者方面,以较少的费用使用他人财产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
动,也是有利可图的。
由于人类社会存在物的他主利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因此调
整物的利用关系也就成为物权法的另二重要任务。物权法调整物
的他主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物权法的另一重要制
度——他物权制度。在物权法中,他物权制度是比所有权制度更
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的类型,各类物权的内容及创设方式,
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禁止任何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和不按
法律有关物权内容及创设方式的规定创设法律已作规定的物权。
换言之,接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人们只有遵循法律有关物权类
型、内容及创设方式之规定而实施法律行为时,才能创设物权;否
则,其法律行为便不能产生创设物权的法律效果。物权法定原则
是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通行的一项原则。此项原则不仅间接地体
现在各国物权法的立法精神之中,有的国家还在其民法典物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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