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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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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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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7 来源:本站 点击:5411 |
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将精神人格当作商品给予损害补偿,而
钺受害人在获得一定财产赔偿的同时,得到精神上的安抚和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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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物质上的补偿变成精神上的补偿。人们的精神痛苦往往会
响到人身的健康,甚至转化成疾病,进而带来医疗费用的增加和
产收入的减少。从这个角度讲,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可以使受
害人在饮食起居方面有所改善,从而有利于受害人身体的康复,预
或避免因精神痛苦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由此可见,通过精神
害赔偿的方式,可以使受害入得到物质利益和报复情感的双重
足,从而使受害入得到一定程度的精神慰藉。
2. 惩罚与引导功能
责令侵害入给受害人以适当的财产补偿,这就意味着剥夺了
椒害人对一定财产或金钱的所有权,这本身就是对侵害入的一种
都。这种惩罚的实施可以促使侵害人尊重他人人格,教育其更
替的遵纪守法。同时这种精神损害赔偿还可以警戒加害人在从事
会行为时小心谨慎,分清什么行为为法律所允许,什么行为为法
晕所禁止,从而引导人们趋利避害,使社会生活步入正轨。
3. 价值评判功能
相当多的受害人到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其着眼点并
;5卡是为了获得多少经济上的补偿,而是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分清
律上、道德上的是非曲直。法院责令加害入给付受害人一定数
量的损害赔偿金,不但是为了对加害入给予一定的惩罚,而且也同
对向社会表明了加害入行为的反社会性,从而为人们提供了评判
行为是非的法定标准。
4. 社会平衡功能
通过给受害入的精神损害以一定赔偿,有利于解除或缓和其
祷神上的痛苦和怨恨,便其得到胜利者的满足,从而有利于防止矛
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社会的安定。对侵害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制
裁,对于督促他们吸取教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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