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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机关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2012-2-15 来源:本站 点击:5407

只有国家才能
享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除国家以外的任何其他民事主体部只能
享有对这些财产的合法使用权,而不享有处分权。土地作为重要
的生产资料,只能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企业法人对于国家无偿划
拨的土地,只享有占有、使用和一定的收益权,而不得随意对这些
财产加以处分,更不能对土地私自-进行买卖、租和抵押。当使用
土地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因破产、计划命令等而宣布撤消sit,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19条的规定,国家应当“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
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2. 法人出资入的个人财产和法人成员的个人财产厶 作为法
入的显著特征之一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的财产不但
有别于其投资入,而且有别于法人的成员。法人仅以自已的独立
财产为基础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其出资人和成员){i)于法人所欠债
务通常不负代为清偿的义务。故法人出资入个人的财产和法人成
员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法人的财产。

第五节      一、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法入机关是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
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法人机关具有以下几■
个法律特征:
    1. 法人机关可以由个人也可以由集体组成。法人作为不同
于自然入的社会组织,其活动必须有赖于自然人的行为才能完成。
这些代替法人进行活动,帮助法人完成其业务内容的个人或组织
就是法人机关。其中由个人组成的法人机关称为独任制机关;由
两个以上的自然入组成的法人机关称为合议制机关。一般来说,
法人的意思机关通常采取合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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