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中国民法学 >> 详细 |
中国民法学 |
|
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83 |
10 中国民法学
人格的相互承认和尊重使民事主体具有了平等的地位,自由
的意志,从而使人格关系成为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基础,也便民
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得到了统一。人格尊重、主体平等、意志自由
成为确定民法调整社会关系范围的标准。凡以人格尊重、主体平
等、意志自由为基础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皆在民法调整范围之
内,相反,虽属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不以人格尊重、主体平等、
意志自由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皆被排除在民法调整范围之外。
三、民法的调整方法
民法的调整方法是指民法借以作用于平等主体之间 财产关
系和人身关系的方式、手段、办法的总称。民法调整是国家根据自
己的价值取向,以法的形式对人的民事行为进行规范 ·对现实市民
社会生活关系施加影响,以期建立理想的社会生活秩序的活动。①
如果说民法调整对象回答的问题是民法调整什么社会关系的话,
那么民法调整方法回答的问题则是民法怎样调整这些社会关系。
民法以事前调整与事后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作用于平等主体之间
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基本方法是通过立
一动,制定和适用民法规范,确认民事
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民事权利-·
为人们提供内含权利义务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实施合法民事行
为,而不实施违法民事行为。- 民法为人们提供的行为模式集中.体
现在民法规范中,民法规范是赋予一定事实状态以确定的民事法
律后果的行为模式。民法规范依其适用是否依赖行为人的意志可
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