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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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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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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85 |
第一章
民法概论
地位的标志。社会地位决定身份的状况。身份具有相对稳定性和
依存性。一定的身份首先表现为家庭、政党、阶级等团体或社会体
系所成的固定关系,并且在这种固定关系中,一个入的身份必须
与另一个人的身份相依存 例如,在家庭中,基于结婚而产生的夫
妻之间的身份关系,丈夫的身份必然与妻的身份相依存;在政府机
构中,基于职位而产生的上下级之间的身份关系,且上级的身份必
然与下级的身份相依存。基于依存的特定身份丽产生的身份关
系,或者与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相联系,或者与特定的权力和职责相
联系。. 与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相联系的身份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
的身份关系,主要发生在婚姻家庭领域;而与特定的权力和职责相
联系的身份关系则主要发生在具有命令服从或等级差别的主体之
间。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这种身份关系中所包
含的权利是维系家庭存续发展,完成其功能的必要条件。.·
4.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与特定权
利义务相联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具有以下特点:
(1)人q格独立,是民事主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
件,而民事主体相互承认,彼此尊重,又是民事交往顺利进行的前
提和基础,基于彼此人格而产生的人格关系,其内容归结为人格尊
重→人格不得抛弃、不得转让,也不得非法剥夺。
(2)身份平等。民事身份维系着婚姻家庭的稳定。、由于现代
市民社会员都具有各自独立的人格,从而使基于民事身
份产生的身份关系与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相联系,例如,具有夫和妻
这一对相依存的特定身份的人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
养的义务。在这里,特定身份人之间的特定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参
这种身份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从而决定了民事身
份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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