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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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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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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1 来源:本站 点击:5440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劝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嘉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
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
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入,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
称香港居民)、泱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
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
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
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a
婚姻登记机芙办理婚姻登记,除接收费标准向当事入收取工
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
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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