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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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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的概念和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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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来源:本站 点击:5524 |
一、律师见证的概念和特点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
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
明的一种业务活动。
律师见证具有以下特点:
1. 律师见证的证明主体是律师七 律师是精通法律,向社会提供
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证明,与-:般民间私
证和国家公证机构进行的公证都有本质的不同:
2. 律师见证是一种法律造用,是律师根据现行法律对法律事实
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不同于民间私证只讲真实
性,不讲合法性的情况。
3. 律师见证必须是在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之时亲眼所见,
在时间种空间上有着严格的限制,区别子公证可以对以前发生的事
件先行调查而后出证的做法。对于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事情,律师
都不能见证。
4. 律师见证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见证律师既不是代理人,
也不是调解人,而是中证人,具有作证和法律监督的双重性质。
5.,见证律师出具的见证书起证明作用;在发生纠纷诉诸司法程
序时,见证律师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律师见证的法律意义在于,可以促进当事人严肃认真地对待其
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强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合
法性、稳定性,有利宁执行。其现实意义在于,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丁
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律师具有很高的社会地
位和声誉,棰师见证的信誉在某种意义上胜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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