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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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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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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来源:本站 点击:6746 |
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概述
一、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的概念
诉讼代理之中。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T附带民事
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代理人的委,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以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活动。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自刑事案件立案至判决裁定
生效这一阶段,律师才可以 受委托,进行代理活动。至于当已经年
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代理公民提出申诉的行为,一般不包括在
2. 被代理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公诉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 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未经被代瑾人
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
4. 代理人的范围有-明确限制,即专指持有有效证书、执行法律
事务的律师。
由于诉讼客体的多样性,代理对象的广泛性,刑事诉讼律师代理
的种类较多,主要有自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公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
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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