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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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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机构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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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来源:本站 点击:5476 |
律师工作机构
第一节 律师工作机构概述
一、律师工作机构的发展变化-
自 1979年恢复重建律师制度以来,律师工作机构经历了一些变
化。在名称上,《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执行职务的机构是法律顾问
处。1984年,经司法部认可,各地将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律师事务所。
在体制上,在恢复律师制度初期,律师工作机构主要是国家核定编
制、拨给经费设立的,性质是国家事业单位。自 1988年起,经国务院
批准,司法部开始了设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1993年 12
月,国务院批准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律师机构的形式发生了引人
注目的变化,在全国范围内涌现出一大批不占国家编制,,不需国家经
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律师事务所,从而形
成了“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以及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所并存的
格局。
二、御币事务所的设立
(—)设立条件
根据《律师法》第15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第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律师事务所必须有自己的名
称。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是指经过批准设立的在执业活动中供公众识
别的机构名称和称号,它由“字号十律师事务所”构成,字号前可以根
据需要冠以行政区域的名称。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
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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