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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法律事实的客观存在
  2011-12-20 来源:本站 点击: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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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法律事实的客观存在
    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时,首先必须对当事人
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公证人员收集、调查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在对每一个证据材料审查判断其真实性与证明力的基础上,再对全
部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的审查和判断,最后得出该法律事实是否具
有客观真实性的结论。根据证据法学的理论,证明法律事实客观真实
性的证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每一个证据都必须具有客观
性和关联性;(2)证据材料的内容必须与作为证据的事实相符,即必
须全面地、准确地反映作为证据的事实;(3)借助证据材料进行的推
理必须符合逻辑规则;(4)证据必须:达到三个统一,即证据自身统
一、证据与证据之间统一、全部证据与即将公证的法律事实统-1。
    2. 必要时,公证机构应依法证明法律事实的构成
    在公证实践中,公证机构对某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还应当根
搪当事人的请求及公证文书使用国的法律要求,从该法律事实的构
成要件上进行公证证明,即不但要证明该法律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事
实,而且要证明该法律事实是有关法律所明确规定或确认的能够引
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3. 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法律事实的后果
    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应证明这一法律事实.
的后果,以便该公证文书为当事人行使某项民事权利提供证明。例
如,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共同海损这一 法律事实钓公
证,就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公证人员自行调查收集
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专家对海损原因的鉴定
结论等),在确认由于海上风险造成的海损事故确已发生的同时,还
必须对海损的具体状况 <包括承运船舶损失的情况十海运货物损失的·
情况、到付运费损失的情况等)、程度、发生的原因加以公证证明。,.这
样,-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海损证明书就为当事人事后进行诉讼或者
索赔提供了真实可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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