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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2011-12-6 来源:本站 点击:52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j斥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自{)情形外,人民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入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卜当事入及其诉讼
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
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 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入碗因客观原因不能自
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入申请人民法院调
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
查入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询
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
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
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入的申请不予准许
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入送达通知书。当事入
讼代理入可以在收到通
面申请复议一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调查收集的书证,
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
可以是原
是副本或
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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