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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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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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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4 来源:本站 点击:5473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以下简称 134
号文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
益,现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购贷方(受票方]与销售方是否进行了
·实际的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
,购货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 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对其均应
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一、购贷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
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即 1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购
贷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情况。.
二、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销售方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外地区的,即134'号文件第土条规定的··从销
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
三、其他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切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销售
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即 134号文件第1一条规定的“受累方利用他
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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