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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2011-12-4 来源:本站 点击:5519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判结论之间缺乏必然联系;据以窄案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经审查犯
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入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错误的。

    (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有下列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 定性错误,即对案件进行实体评判时发生错误,导致有罪判无
罪,无罪判有罪,或者混淆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造成适用
法律错误,罪刑不相适应的。
    2. 量刑错误,即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的。主要包括:
未认定有法定量刑情节而超 出法定刑幅度量刑;认定法定量刑情节错误,
导致未在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或者量刑明显不当;适用主刑刑种错误;应当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未判处,-或者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判处;应当
并处附加刑而没有并处,或者不应当并处附加刑而并处;不具备法定的缓
刑或免予刑事处分条件,而错误适用缓刑或判处免予刑事处分。
    3.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作判决:、裁定约显
:不当的。-
    (三)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有下列情形
·之丁·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入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 违反有关回避规定的;
    2. 审判组织的组成严重不合法的;
    3.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证人证言未经庭审质证直接作为定案根
据,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律师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和合议庭休庭
后自行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没有经过庭审辨认、质证直接采纳为定
案根据的;
    .剥夺或者限制当事入法定诉讼权利的;·
    5.. 具备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而作出有罪判决的;
    6. 当庭宣判的案件,合议庭不经过评 直接宣判的;
    7.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或裁
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裁
判行为,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造成上述第(—]、(二]_ (三)项规定
的情形的,入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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