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商标使用的管理 >> 详细
商标使用的管理
  2011-12-1 来源:本站 点击:6797

刑事审判参考·第3 卷(下)
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渍求商标评审委
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
十一条规定的,首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
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玻商标。对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所有入不吏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  自该
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个·并限期
提出答辩。
第四十二条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
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第四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撙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栽
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垃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
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
限期改 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
项的;
    (主]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
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撒铭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 !·自撤销
或者注销之日起上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
 
www.cqzhihaolaw.com    www.cqxslaw.com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下一篇】关于罚款的数额
相关内容
侵犯财产罪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
地方性民事法规
近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
第十三章 物权总论
逃避商检案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