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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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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附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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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来源:本站 点击:5192 |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
第五十条 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中华
入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华入
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q
在对被引渡入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
的约束。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负责接收外国准予引渡的入以及与案件
有关的财物 i●
对于其他部门提出,引渡请求的,公安机关在接收被引渡入以及
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后,应当及时转交提出引渡请求的部门;也可以会
同有关部门共同接收被引渡入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第五十二条 根据本法规定是否引渡由国务院决定的,国务院
在必要S;f',得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
第五十三:条 请求国提出请求后撤销、放弃引渡请求 ;或者提出
引渡请求错误,给被请求引渡入造成损害,被请求引渡入提出赔偿
的,应当向,请求国提出。.
第五十四条 办理引渡案件产生的费用,依照请求国和被请求,
国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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