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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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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渡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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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来源:本站 点击:6823 |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
请求时,被请求引渡入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
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入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
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
被请求引渡入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入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
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
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
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
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入已被赦免等原因,
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入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
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L)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
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入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
除外。
第丸条:外国向中华入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
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
讼:的;
(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
则不宜引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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