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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淫物罪定标播秽品的罪
  2011-11-30 来源:本站 点击:5378

刑事审判参考·第3 卷(下)
传淫物罪定标播秽品的罪准

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J情节严重,··,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本案如何定性,关键:在于对被告入何肃黄、杨树所赚取广告收入
能否认窄为牟利。从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现状来看,用户访问网站和
网页一般是不支付费用的,网站、网页经营者的:主要收入来 自子国内
外公司支付的广告牵用,而广告的多少,、广告费用的高低又取决于用
户对该网站、网页的访问量。因此,一些网站、网页的经营者为了获
取广告收入,采用各种方法以吸引用户,增加访问人数,从而赚取广
告收入。也就是说,网站、网页经营者的广告收入,实际上就是其经
营所获得的利润。被告入何肃黄、杨树以获取广告收入为日的,在互
联网上刊载淫秽物品吸引网民、增加访问人数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以
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根据本案
的具体情况,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入何肃责有期徒刑三
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入杨柯有期徒刑三
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入民币一万元,是适当的。
    (三)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地域管辖的确定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审刑事案件的审判权
限上的分工。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
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
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我国刑事案件的
地域管辖,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
院管辖为辅的原则。所谓21I:罪地,是措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
施 地:犯罪结果发生地、销赃地等在内的与犯罪直接有关的一切场
所;所谓被告入居住地,一般指起诉时被告入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或工作学习的地方。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地域管辖,原则上也应遵循上述的刑事
诉讼法规定。但是,基于通过计算机实施的犯罪的自身特点.,确定地
域管辖也应有所区别对待。本案中何肃黄、杨柯在国际互联网上利
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免费主页空间,设置色情网站,刊载淫秽物品,
其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站所在地、下载淫秽物品的网站所在地、行
为人操作计算机所在地都可以视为犯罪地,原则上这些地区的人民
法院都有权管辖。但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站所在地、下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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