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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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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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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来源:本站 点击:5449 |
刑事审判参考·第3 卷(下)
第三百-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
二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于2000年10月
26 日判决如下:
1 . 被告入刘汉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
千元。
2. 被告入倪克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二千五百元。
3. 被告入王瑞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二千元。
4. 被告入胡天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二千元。
5. 被告入古定将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
千元。
6. 被告入倪伧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五
百元。
7. 被告入吴成义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8. 追缴的赃款九万九千九百五十元,发还给被害入张某。
9. 责令被告入刘汉福、倪克伦、王瑞文、胡天全、古定将、倪伦共
同退赔被害入张某经济损失五十元。
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判
决已发生效力。-
二、主要问题
1. 丈夫伙同他人抢劫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行为如何定性?
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对于被告人刘汉福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所有入伙同其他被告入抢走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的行为,如何定
性,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汉福等入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
(1]刘汉福的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本案中,被告入
刘汉福所抢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夫妻任
何一方都有处置权。共同共有人在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时,应当征
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其中的一个或部分共有入未经全体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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