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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
  2011-11-24 来源:本站 点击:5394
刑事审判参考·第3 卷(下)

    二、主要问题
    1. 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
    2. 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是否只能由被害入提起
自诉?
    三、裁判理由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在
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显著。而愈演愈烈的盗版侵权活动不
仅严重损害作者与有关权利入的民事权益,扰乱文化市场和经济活
动的正常秩序,也影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文化的交流与合作。
因此,必须对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我国1979年刑
法没有规定侵犯著作权菲。在此后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侵犯著
作权的行为是以投机倒把罪处理的。1994年7月 5日,全国入大常
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专门对著作权进行刑法保护的单行刑事法
'律——《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首次规定了侵犯著作
权罪。1997年刑法修订后,关于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规定吸收了《关
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的内容,规定了两条两个罪名,.i;p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侵犯著作权罪和第二百-.十八条的销售侵权
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电视作品,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
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
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
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
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行为o' 该罪的主要特征是:1. 犯罪客体是著作权人的
著作权和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著作权,即享
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入单位对其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
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权以及许可他
入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2. 客观方面表现
为违反我国著作权法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未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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