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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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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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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来源:本站 点击:5352 |
刑法条文释义
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
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
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尽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间接客体已经不
是其行为直接所致,但是,传授者在向被传授者传授某一特定狸
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掌握并利用这些方法去侵犯一定的社会关
系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他对困传授内容而确定的社会关系的
犯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有侵犯行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
传授或是否运用此方法去进行犯罪,不影响传授者对社会关系
侵犯。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入
知自己的传授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使被传授人掌握自己所授的
罪经验和技能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发生。传授
罪方法的目的是为使被传授者掌握自己了解或熟练的犯罪经验
技能,且有明显、特定的内容。至于传授的动机是出于报复、
害、获利,还是出于满足个人私欲,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所谓传
犯罪方法,是指行为人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芒
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这里的犯罪方雄■
包括怎样进行犯罪预备,怎样实施犯罪,怎样在犯罪-之后隐匿、
灭罪证和逃避侦查、审判,等等。可以是传授一种犯罪的方法,
可以是传授多种犯罪的方法-。传授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 I;,
口头传授,也可以用书面传授;可以采取公开的方式传授,于
以采取秘密的方式传授;可以是概括传授,如不指向特定对轰工.·
传授扒窃技术,也可以是具体传授,如指向具体对象扒窃某家
人;可以是一个人进行传授,也可以是数人共同传授;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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