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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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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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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 来源:本站 点击:5350 |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的行为。所请寻衅滋事,一般是指在公共场
非,进行破坏骚扰。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一般是措:以
人取乐,随意殴打群众·或多次向人身、车辆、住宅抛投石块、
污物等,造成后果引起公愤的;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欺行霸市,
扰乱正常贸易活动,引起公愤的;结伙哄抢、哄拿或任意毁坏公
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依本条之规定,下列寻衅滋事行为即构成本罪: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主要指:随意殴打他人,
致入轻伤的;打入取乐、引起公愤的;多次向人身抛投石块、污
物等,造成后果,引起公愦的。
2.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指:追逐、
堵截妇女造成恶劣影响的;结伙、持械追逐、堵截妇女的;以极
其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引起公愤的。
3. 强拿硬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措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
扰乱正常贸易活动,引起公愤的。
4. 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指任意损毁、
占用财物,造成较大损失,引起公愤的;多次向车辆、住宅抛投
石块、污物等,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公愤的。
5.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
亟形シǚ缸锘疃?称霸-方,为非作恶.. '欺压.. 残害群众,严
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J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341·
翰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
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
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
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聚众斗殴罪。
【条文释义】
聚众斗酸罪,是指组织、
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
策划、
指挥他人聚众斗殴或者积极
一、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 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
只有聚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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