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条文释义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寻衅滋事罪.
【条文释义】
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
为。
一、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漓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的 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
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
共场所 (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
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
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
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三)犯罪的主观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
的空虚。
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
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
破坏公共秩序,情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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