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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分则·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5. 法定刑上有所不伺。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
(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
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 6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委员会第 1120次会议通过,自 2000 年 7月 8 日起施行。法释
:’,行为入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入员
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
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Z)I:论处。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入与国家
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
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般主体。
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三)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
1. 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
2.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
g}÷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荫不被自
掌管的本
取他人财物的行
:4. 法定刑不问 s 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走刑
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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