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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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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分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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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来源:本站 点击:6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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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条文释义
3. 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这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侵
占单位财物的行为,数额不大的,不构成本罪。根据《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 年4月
18 日)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在5000元至 1 万元以上
的,应予追诉。
二、适用本罪应注意的问题
(—)区分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 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
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
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
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既包括在国有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
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包括受国有、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
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
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人员。
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锈
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且
财物的行为。
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1范围内或者是
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
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
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
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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