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诈骗罪 >> 详细 |
诈骗罪 |
|
2011-10-30 来源:本站 点击:5329 |
第二编 分则·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根据本条规定,侵犯他人电信设备、设施行为符合盗窃罪的
要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奏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诈骗罪。
【条文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
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
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
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