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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
  2011-10-9 来源:本站 点击:5246

第二编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639●
题   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劳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仁:)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
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
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骟取财物的。
周某某冒用单位汇票票证诈骗案
——浅谈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
[案情介绍】
    周某某原系某市某区中心医院财务科出纳。自 1997 年 7 月起,
该医院将周某某安排在财务科属下的出入院处从事电脑工作,但周
某某的办公桌仍在财务科,其工作之余仍经常去银行办理有关财务
事宜。1997 年 12 月初,周某某利用其办公桌在财务科的便利条件,
伙同美某某 (另案处理)预谋共同骗取该院资金。同年 12 月 7 日,

3.I;行}[票后,潜逃至珠海、澳 1、了,又将 }[票转
    ·}[票预下的资金转移至澳门。’案发后仅追回
港币 110 万元。③
【法律问题】
周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讨论要点】
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所谓票据诈骗罪,是
较大的行为。
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
1. 本案中,周某某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
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641●
蕴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案中,周某某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入,符合本要件。
    2. 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
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龆度。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
    ·冒领单位的汇票,其行为不仅侵Z)I;了国家、集体的财产所有权,
时还侵犯了金融领域的正常管理秩序,符合本要件。
    3. 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敌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案中,周某某采用偷盖印签的手段,主观故意明显,且以非
丢占有为目的. 符合本要件。
    4. 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
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1)明知是伪造、
詈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
萘而使用。(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签发空头支票
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 汇票、本票的出
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
:g物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
的规定》(2001年4月 18 日)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
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盖印签,以单位
名义冒领汇票,骗取钱款人民币 377. 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符合
本要件。
    综上,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依我国刑法第194条之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新刑法案例评析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金;数额巨大幸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5万7-,
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芋无期徒刑,并处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3f
或者没收财产卜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拄
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
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问题结论】
周某某冒领银行汇票,骗取钱款377. 8方元,数额特别巨大,
构成票据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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