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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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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共有的情况比较复杂且作品种类和使用方式多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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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8-1 来源:本站 点击:6871 | 
                   
                  
                    
                    著作权的取得、期限和行使 
“.·况下,当然应根据其共同意见来执行。而当共有人意见不能 
j ,根据谁的意见来执行就变得尤为重要。我国《著作权法》 
,i3条第2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 
 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 
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各共有人对自己创作部分的著作权可根据 
鑫己的意志来独立行使。著作权法对不可分都的合作作品 著作权 
使未作规定,由《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11条作了补充,该条 
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 
 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上述规定 
虽{针对的是合作作品,其精神仍可适用于因其他原因所形成的著 
怿权共有的情况。根据著作权法理论和民法一般原理,共有著作权 
行使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如共有人对共有著作权的行使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 
共有入的一致意见行使该共有著作权。 
    第二,如共有人对共有著作权的行使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任何 
其有人都可单独行使该著作权,其他共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其 
行使。 
    ··正当理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情况可视为有正当理由: 
1)对于未发表作品,有的共有人认为作品内容尚须修改,发表有 
其精神权利;(2)损害其他共有人的财产权利,如一共有人将共 
有作品著作权质押或转让;(3)可能影响其他共有入行使权利的其 
行为。 
    由于著作权共有的情况比较复杂且作品种类和使用方式多样, 
荧有著作权的行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实践中应本着保护共有人的 
含法权利和有利于作品利用的原则,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1.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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