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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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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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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7-26 来源:本站 点击:6869 | 
                   
                  
                    
                    第七章  著作权的主体 
    一、奢作权原则上属于作者· 
    作为作品的创作者,作者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这是各国著作 
法立法和理论上所公认 的原则。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 
为作者,各国立法却有不同的规定,理论界的认识也有差异。 
    (—)自然人作为作者 
    《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从 
亚:格意义上来讲;能够创作作品的只能是自然人。因为自然人是世 
炅上惟一能进行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生命,创造力是自然界赋予人类 
天然特权,只有从事创造性活动的自然人才可能成为作者。无论 
呈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都认为作为作品的创作者——自 
人能够享有著作权,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 
    依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必须是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创作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的-人。.这里所谓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 
掌、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活动。作者在创作活动中,要经过从构思到 
麦达完成的过程0 构思是一种内心的思维活动,在构思成熟的基础 
上,运用语言、文字或其他形式进行表达,由此而产生文学、艺术 
匍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保护智力成果,但是仅有创作构思,而没有 
一定的形式表纽出来,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另外,创作还必 
是对形成作品有实质性影响的智力活动,如果仅仅是为他人进行 
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 
卞视为创作,因此这些入不能称为作者。创作是作品产生的惟一源 
衷,也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依据。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不是 
·作行为。创作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方式。 
    (二)单位被视为作者 
    尽管只有自然人才是智力成果惟一的创造人,其他任何生命体 
无生命的社会组织都不能从事创造性的活动,敌不能成为事实上 
作者。但是,为了某种需要,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依照法律的 
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被视为作者。 
    对于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否成为作者,主要有两种 
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民事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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