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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2011-7-24 来源:本站 点击:6817

 

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利人必须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的错误。因为,实际上原始取得知识
产权的权利人与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并非完全一致,而继受取得知识
产权的权利人则肯定不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 (4)揭示出知识产权
的支配权属性,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所保护的对象,这一特
揭示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共同之处,而与债权相区别;(5)表达了
知识产权包括完全的知识产权和受限制的知识产权的含义,将通过
许可授权等方式取得之权利定位为支配权。
    四、知识产权的权能
    按照上述定义和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有以下权能:
    (—)控制权
    I;p控制权利保护对象的权利。控制权是权利人行使支配权的前
提。与物权不同的是,物权人对物的控制是通过占有 (不动产的登
记是占有的特殊形式)实现的,占有权是物权人的重要权利。知识
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权利人对信息的控制除个别情
况 (保密)外,要靠法律赋予的垄断权。物权的保护对象可以与权
利人分离,由他人实际占有. (直接占有),权利人则通过实际占有
人间接占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信息·可以由他人在授权指
定的范围内使用,但控制权仍然属于权利人。
(二)使用权
    使用权指权利人按照保护对象的性质和用途对其进行使用的权
利。例如,发表作品,对自已的作品进行翻译出版、举办展览;白
已实施专利;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等等。使用权
可以和本权分离,由他人行使·如著作权人授权出版社出版自己的
作品,专利权人授权他人实施自己的专利,商标权人授权他人使用
自己的商标。这种分离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奎
式。与物权不同的是,物极保护对象的最终使用人只能是一人,' 而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信息·由于它的非物质性,权利人可以同
时在不同的地域授权多人用相同的或不同的方式使用,甚至可以在
相同的地域内同时授权不同的人以相同的方式使用,即非独占许可
-的使用。这是知识产权与物权的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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