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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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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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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8 来源:本站 点击:7827 |
2)如占有人的占有系基于第二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取得的
(对这种占有人,我们称之为第三人),其利益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和不动产登记公倍力制度的保护。如其受让之占有符合动产善意
取得的条件或受登记公倍力保护的条件,他可以取得无权处分入
处分之权利,原物权人的物权消灭,不雒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
我国民法对请求返还原物问题尚无具体规定,这里只能在比较研
究外国民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就返还原物问题的-些基本准则
做些探讨。
此外,在请求返还原物的问题上,我们还应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请求返还原物是保护物之占有权能的方法,因此无论
有人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均可依物权法有关请求返还原物的规
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第二,请求返还原物之必要前提,是原
物须为特定物而且必须存在。如原物为种类物,没有请求返还
物之必要。原物虽为特定物,如已经灭失,失去了返还原物的可
能,也不能请求返还原物,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五)请求赔偿损失
当他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的经济损失时,物权人
以直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
物权人赔偿损失之请求既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在行使物上请
权时同时提出。当侵害人的行为致物权标的物毁损灭失,物权仝
不能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而恢复其物权时,物权人得单独提生' 1
害赔偿之请求。当采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保护方
仍不能完全挽回物权人所受之损失时,物权人得在行使物上请
权的同时;请求侵害人赔偿其余之损失。物之损害赔偿请求,-[
由物,之所有人提出,也可以由物之合法占有人提出。当物之
·等赔偿由物之合法占有人提出时,其所受赔偿金在扣除自己仁,,
部分:后、::其余部分应作为不当裕利返还物之所有人。如运送人:,
其运送之货物所受的损害请求加害人全部赔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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