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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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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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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3-27 来源:本站 点击:6745 | 
                   
                  
                    
                    因此,按《担保法》的规 
定,我国的担保物权可分为抵押-杈、质权、留置权三种。在此需要 
说明的是,为了不割裂由我国《担保法》所确定的统一的担保制  
在本书中我们没有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放在物权编中进行论 
述,而将它们放在债权编“债的担保”一章中与保证、定金两种担保 
方式一起进行论述。 
    (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基于不同的设立目的,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呈现出以下几点 
    1.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2: 
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用益物权主要对物的使用价值方 
进行支配;而担保物权主要对物的交换价值方面进行支配Q 但是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这一区别只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一般宋 
说,担保物权的权利主体只能对标的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不能对  
的物进行使用收益。两用益物权不限于对物的使用收益。有的 
益物权的权利主体除对物进行使用收益外,也可以将其权利出÷ 
或用于信用担保。例如,我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 
    2. 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b。用益物 
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i 
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而担保物权的存在 [ 
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随之而消灭。 
    3. 用益物权的行使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a 因为用益物杈,P.  
如不古有标的物就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而担保物权的 
使则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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