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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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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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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8 来源:本站 点击:5359 |
身份法律关系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亲属行为。
亲属行为是发生亲属法上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结婚
行为、非婚生子女认领、收养等行为。
(二)财产民事法律行为
财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效果内容旨在创设
或者变动财产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又可分为处分行为
和负担行为。
1. 处分行为,是指能够直接发生财产权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
行为,i;p-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就直接发生财产权利的设定、移转、消
灭的效果,而无须有义务人履行。它包括物权行为和其他财产权
处分行为。
物权行为是指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例
如,动产的交付、不动产移转登记、他物权设定等。
其他财产权处分行为,是指以物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为处分
对象的民事法律行为,即直接发生其他财产权变动效果的民事法
律行为。例如,放弃债权、转让知识产权、放弃继承权等。
2. 负担行为也叫债权行为,是指发生债务负担效果的财产法
律行为。负担行为成立后为一方当事人设定了债权,对方当事人口
负有债务,经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才能实现财产利益。
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可以各自独立存在,也可以发生并存关
系。发生并存关系时,负担行为是处分行为的原因行为,处分行为
则是负担行为的履行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
一、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由哪些要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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