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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产生依赖于法律的产生
  2012-1-3 来源:本站 点击:5410

法学导论
体系中的一个分支体系,在庞大的社会体系中,法学体系必须与相关社会.
体系密切相连:保持协调统一的关系,才能充分体现法学在社会中的实际
作用。因此一个科学、成熟的法学体系不仅要保持内部的协调性,即法学
学科之间的协调关系,而且还要保持它的外部协调性,即与法律体系 、法
学课程体系的协调关系。
    从法学体系的内部看,法学体系中的各法学学科之间必须要求在统
一理论的指导下紧密衔接、互相制约,不可缺损,不能相互矛盾。依据系
统论原理:,法学体系就是由多角度、多层次、主次有序的法学学科组成的
有机的整体结构,其整体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其内部结构 中各个学科的协
调程度。因此,法学体系内部各法学学科本身的协调一致是法学功能发
挥的基础和保证 i 法学体系的内部协调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在法学体
中 的基本指导思想、理论原则的协调统一;法学体系内部逻辑结构的协调
统一;法学体系所包含的基本理论和具体理论的协调统一;法学体系中法
学概念、法学术语等·的协调统一。
    从法学体系的外部看,法学体系 须:首先与该国的法律体系保持协
调性。古今中外的法学总是以本国的现行法律规范为重点。我国法学也,
不例外,重点应当研究现行的法律规范,这一部分可以称之为现实法学,
它1又包括国内部门法学和国际法学。.其中,国内部门法学的 内容最为广
泛复杂,它是我国法学的主要内容。国内部门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
一大分支,但它又自成体系,,它与我国法律体系原则上是-致的。
    法律体系,亦称法的体系,它是一个国家以宪法部门为基础的所有法
律部门所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整体。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有着十分密切
的联系。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法学体系~必
须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与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这是因为:
    (1]法学的产生依赖于法律的产生,无法律即无法学。当人类社会发
展到某个很早的阶段时,社会-日常经济生活产生了一种客观需要,要求把
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 同规则概括起来,设
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
便成了法律。在社会进-步发·展的过程中,对法律的需要越来越复杂,越
来越强烈,制定法律的工作也日益具有专门性和技术性,:日益要求对法的
实际方面和理论方面做出评价和探讨。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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