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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代书起诉状的几种情况
  2011-12-28 来源:本站 点击:5385

三、不予代书起诉状的几种情况
    1. 凡属刑事公诉案件,不应代写起诉状。
    -2十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情节
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律师应当告之当事人起诉的后果,说服其
息讼,.不予代书;-
    3. 超过追诉时效的,不予代书。
    4. 判决不准离婚或经人,民法院调解不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或·新的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案件,不予代书。
    5. 诉讼请求不合法或请求明"显不合理,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当
事人仍固执己见的,可以拒绝代书。
,四、几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的写法
(—)起诉状
    起诉状包括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和行政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和刑事自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依法向
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文书 。行政起诉
状则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人民法
院对被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拒绝作出某种具体行
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裁判,为此而向人民法院呈递的一种诉讼文书。
起诉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首部。这部分要写清标题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标题可写为:.
··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起诉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按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分别列写. 当事人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项;当事人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称谓后面要写清名称和所在地址,另起一行
写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是工商
企业法人的,还应当写明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
式,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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