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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丧偶、未婚公证
  2011-12-20 来源:本站 点击: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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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离婚、丧偶、未婚公证
    1. 离婚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公证,-必须向:公证机构提交
婚姻登记机关为之出具的离婚证书,或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或调解书。这些部是我国法律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公证机
构经审查验证后,即可采取证明文 上签名、印鉴-属·实的办法予以公
证;也可以根据上述证件证明当事人离婚的事实。对于在解放前已经
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的-公证,:公证机构经调查,在取得了当事人所在单
位的证明及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后,即可据实为之办理离婚公证。
    2. - 丧偶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丧偶公证,必须向公证机构提交
有关派出斩注销户口的证明,以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其配偶死亡证明
或尸体火化证明 。然后,公证机构经审查核实,即可出具公证书,证明
当事人的配偶死亡。
    3. 未婚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未婚公证,必须向公证机构提交
::本人的户口簿和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公证机构经查
证属实后,即可出具未婚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办理未婚公证,只是对当事人已达到法
定的结婚年龄,但并未结婚的事实予以确认。因此,凡是未达到法定
婚龄的当事人申请公证,我国公证机构一律不予办理牛
·. 三、生存和定居公证
    生存和定居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被证明人现在于某地还活着
这一事实予以确认的活动。
    当事人申请办理生存和定居证明,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户口
卡等证件,公证机构审查核实后,即可出证。根据公证实践,定居证明
书的证明重点是被证明人现在定居的确实地点。这种证明文书的内
容 应包括:被证明人的姓名丁憔别、出生年月 日和国簿·,原来居住在哪
个国家,什么时间来华定居,以及现在居住的详细地址。而生存证明
书的证明重点是被证明人确实还活着这一事实、。这种证明文书的内
 容应包括丁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日、现在居住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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