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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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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办赠与合同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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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来源:本站 点击:5538 |
当事人申办赠与合同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
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
及其法定代表入的身份证明。
2. 赠与合同书。
3. 赠与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
4. 赠与财产是共有财产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书;赠与财产是国有财产的,应提交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赠与
财产是集体财产的,'应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意见书.
(二)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
1. 审查赠与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由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是无偿给予他人财产的人;实施的是一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因此,
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反之,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赠与行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与自 己不相
适应的赠与行为,均为无效。赠与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对赠与
财产的处分行为不得违反本单位章程和财经纪律,否则,赠与行为无
效。
2. 审查所赠财产的产权。由于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财产无偿地
给予受赠人为主要内容,因此赠与人应对该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处
分权。如果赠与人对该项财产虽无所有权,但具有处分枚的,赠与合
同也可成立。
3. 审查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是否是其
真实意思的表示。
4. 审查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备. 由
于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设立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该合
同关系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凡法律禁止处分的权利(如人身
权),不得赠与。此外,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
利益的赠与合同,以及当事人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赠与合
同,均为无效合同。
经过审查,对于既真实又合法的赠与合同,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出
具公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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