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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意义
  2011-12-13 来源:本站 点击:5632

  答:“七出”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所谓“七出”,就是男
子弃妻、男家弃妇的一般理由。“七出”之说最初见之于礼。妇人七
出,指不孝顺父母、元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益。后来,“七出”
被封建统治者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自汉而后,历代法律都以“七
出”为离弃妻子的合法根据。
    古代礼、法还设有例外情况,以“三不去”对“七出”进行限制,即
··尝更三年丧不去”,“贱取责不去”,“有所受而无所归不去”0
    11. 简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意义。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
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双方自愿离婚
是有条件的,并且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和批准。夫妻双方自行
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离婚登记是国家通过主
管机关对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进行审查、监督的必要措施,也是教
育、帮助当事人正确对待和处理离婚问题的过程。通过登记工作,可
以依法满足当事人双方正当、合理的离婚要求,妥善处理因离婚而引
起的其他问题。同时,也可防止和避免那些不必要的轻率离婚,以改
善和巩固婚姻关系。
12. 对于草率结婚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如何处理?
    答:草率结婚的夫妻缺乏应有的感情基础。在这类离婚纠纷中,
原告除申述婚姻基础太差,感情互不投合外,往往提不出主要的理
由。处理这类纠纷时,也不应过多地强调其他理由,而应着重考虑该
婚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把今后能否建立夫妻感情,有无和好可
能,作为准离或不准离的主要根据。草率结婚虽属不当,但已是既成
事实,不应再以草率离婚而告终。重要的问题在于帮助当事人改善
和巩固婚姻关系,一般不要轻易地判决离婚。对于结婚登记后尚未
同居的,婚后末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www.cqzhihaolaw.com    www.cqx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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