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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
  2011-12-2 来源:本站 点击:5384

 座谈会重点研究讨论了人民法院审理金礅犯罪案件中遇到的一
些有关适用法律问题。与会网志认为~,对于修订后的刑法实施过程
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或规定不够明确,'司法实践中又亟需
解决的一些问题,与会同志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
了一致意见:
    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违法所得归单位
    1. 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擎施il罪行为的处理。
以单位的分支机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
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2.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
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
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丁定犯罪行为的人员,-般不宜作为直接责
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
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
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草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
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
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
刑相适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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