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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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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犯或者初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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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 来源:本站 点击:5393 |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
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0
-___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
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第四条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偶犯或者初犯;
.(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四)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六)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第五条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
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
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六条 刑法第五十主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
确实有因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
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
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
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
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第七条 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
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
第八条 罚金刑的数额应当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九条 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
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入的财产。
第十条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
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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