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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
  2011-12-2 来源:本站 点击:5362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行为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 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5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 1万'元灼,并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
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
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
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二,)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委 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
身份证的,或者接娄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晶,未验证广告
经营资格证明的;-
    (三)盗印他人包装装演印刷品的;
    (四)-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演印刷品全部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违反国家有
关注册商标、广告印刷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
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颏卜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
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 1万元的,并处 1万冗
运输出境的。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明的;
    第四十条,从事其他印刷品.E1)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
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上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5倍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颧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若由原发证机关吊
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哪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
    (二)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
    (三)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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